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重视并抓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特别是县级地方党委要把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保障,推动《条例》落到实处。(1月10日,新华网) 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的操作者和执行者,他们的素质高低关系着农村基层的稳定与繁荣,关系到党的方略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党的执政之基,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是当前我党面临的一大重要课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我们党发挥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好了,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能够在广大农村得到较好地贯彻和落实,我们的农村工作就会卓有成效。 要提高保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村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村级低限运转保障水平。二是取消村干部误工补助,探索建立村干部工资待遇实施办法,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村干部薪酬待遇标准,由乡镇按月打卡发放。 要畅通发展渠道。目前,统一招录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公务员队伍,理论与实践不能有效结合,说不了贴近群众的话,办不好贴近群众的事,做不好贴近群众的人,短时间难以成为乡镇干部的骨干力量。市委应出台村干部招考招录的实施办法,加大从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公选乡镇或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招聘乡镇站所事业人员力度,增强村干部岗位对优秀年轻人才的吸引力。 按照“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工作,发挥作用”的原则,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农村党建的新途径。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立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党务工作情况,结合各村工作实际,健全“三公开”、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登记卡、党员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制度。制定考核细则。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抓落实,逐步使农村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路子。(作者: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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