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姚硕 于 2019-1-11 17:30 编辑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1999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该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和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相对于1999年2月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本次修订的条例在各个条款中都有了极大的修改、拓展,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最新的指导手册,也是我党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进一步提高重视的集中体现。笔者通过对照学习发现新的《条例》有以下重要变化:
一、总则中融入了更多新的理念和当前重要工作的根本原则, 充分突出强调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而制定《条例》的工作目标也更加明确,《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重新规划组织设置,新增了乡镇党委每届任期5年的具体要求,同时重新规定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在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农村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同时《条例》中明确规定了镇、村两级组织人员配备份额及工作分工。
乡镇及村级党支部职责任务更加明确且针对当前主要工作进行了细化描述和合理规划,较旧《条例》更加重视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强调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为乡镇工作。充分体现了我当对现阶段乡镇及村级各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四、经济建设方面,充分结合我国现阶段基本矛盾与此前基本矛盾的本质变化,强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五、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丰富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更加注重农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突出强调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体现了我党对精神领域工作的重视。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党的一项优良传统,重视并抓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级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作出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切实把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保障,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农村党支部建设的本领,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姚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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