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江权 于 2018-8-1 23:39 编辑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用得不好或滥用就会滋生腐败,危害党和人民事业。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监督。这就需要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有效运行。(8月1日,人民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权力游离于制度的制约和监督之外,违规用权、违反制度现象大量存在,权力滥用、以权谋私问题突出,严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污染了党内政治生态,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 党员干部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如何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权力,是一个关系到党的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只有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用好权力,造福人民。 事实证明,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的轨道,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权力,是防止党员和党的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真正为人民用好权,造福人民,就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就是要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正确地用好手中的权力,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共产党人的权力观认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重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要树立“权为民所用”“权力就是服务”等理念,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重托和党组织的信任,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的义务,而绝对没有以权谋私的特权。 用好权力,造福人民,同时还要加强权力监督制度建设。要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制度没有特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制度意识,着力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福为民所造。 作者: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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