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石雨 于 2018-8-1 10:25 编辑
近期,一篇关于南宁海关隶属的防城海关,一名当事女关员因办理业务时穿着有欠妥当,被拍成照片在微博进行转发,后当事关员被严肃批评教育,拍摄者也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后进行道歉。该事件中,虽然当事女关员事出有因,并且得到了部分网友的谅解,指出“制度也要有人情味”,但从中也看出当前刚性制度条款下,部分公职人员已逐渐淡化了自我纪律约束。
为何会出现自我懈怠、自律意识不强,细究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岗位缺乏敬畏之心。当前部分公职人员,只是为工作而工作,把工作岗位当成一个谋生的“饭碗”,而没有想到每个岗位都有属于它神圣庄严的使命;另一种是觉得法治下的人治弹性很大,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活动。
然而,不是每次过失都有解释的机会,我国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政府。作为一个公职人员,面对的是人民大众,一言一行都得暴露在大众的监督之下。在公众场合,一个公职人员首先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所发出的每个指令或是从事的每项工作都是公权力的行使过程;其次才是个人形象的展现,这也是公众对其直观印象的最初反应。比如,公众能初次评判出一个人是教师还是医生,或是律师、警察,往往凭借的不仅是一个人的言谈举止,还有特殊职业都有其特殊的着装。
以澎湃新闻中当事女关员案例为例,该海关总署官网公布的《海关工作人员着装管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等有关规定所制定的,它主要用于规范海关工作人员着装行为,树立海关良好形象。这一刚性条款当事女关员肯定是知道的,但她却无视条例,跳出纪律约束,做出了有欠妥当的行为,使制度规定丧失了原有的意义,成了“墙上制度”。
转作风、树形象,不是口头说说而已,而是要付诸行动,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一项规定制度的制定,都有其需要达到的一个目标,在让它上墙形成刚性条文之时,也要让它走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制度一经形成,就该作为一项纪律严格遵守,不违反、不触碰,作为心中的一道防线矗立起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样,每个公职人员都应把言谈举止合规、内外兼修以强化自身修养作为必修的课程。(作者:王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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