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还没开展多少,记录本中却早已大段铺陈;和群众还没聊上几句,就忙着拍照合影……地方开展工作,不论文字、图片、视频,处处要留痕,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片面强调“工作留痕”,不仅费时费力费资源,更致使假痕、虚痕流行。(12月26日,新华网) 在新闻源提到“为了让脱贫攻坚的资料齐全,山西一些村子在2018年12月份补2014年《减贫人口名单公示》的材料,悄悄贴出来公示3至5分钟,找几位村民摆出认真观看的样子,抓紧时间拍两张照片”。2014年度的资料2018年底来完善,这样的资料有可信度吗?村民摆拍然后张贴公示撕毁,村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不会降低吗?照片拍摄打印装档,干部真的理解到脱贫攻坚战役的重要意义了吗? “痕迹管理”的初衷是为了给上级监督检查留下直观凭证,成为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这种通过科学有效方法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本无可厚非。但部分地区却将“痕迹管理”变成了“痕迹主义”,收到上级文件时,第一反应是要做什么样的资料来应付检查,确保能够在检查中取得好印象得到高分,但这样的“痕迹主义”已经成为一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一种对工作对群众不负责的态度,是将政策执行变了味的主义。“痕迹主义”形成的原因一是上级部门在检查工作时,过分注重看资料,而未深入到项目现场和群众家中去实地踏勘,让接受检查的工作人员认为只有资料做得好,检查就能过。 破除“痕迹主义”难题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干部要认识到各项工作的落实与群众息息相关,真正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其次是转变工作思路,上级部门要将检查资料的方式变更为真督实查,深入实地进行查看,倒逼基层干部将工作落到实处。 “痕迹管理”不等于“痕迹主义”,干部要清楚的认识到“痕迹主义”是一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摒弃“痕迹主义”做法,真正用实干苦干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作者:赵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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