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看云起 于 2018-12-26 23:09 编辑
一名共产党员,整天与老板为伍,为老板谋利,应有的党性在哪里?一名领导干部,不重晚节,任人唯钱,应有的底线在哪里?一名法院院长,违规干预案件,执法犯法,应有的敬畏在哪里?面对这些问题,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无言以对,羞愧难当。(12月26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平心而论,宋利菲不是庸官懒官,而是不折不扣的贪官。从收受土特产和礼品开始,她便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不仅与老板“勾肩搭背”,大搞利益交换,而且任人唯钱,多次收受下属所送的“感谢费”。甚至在“东窗事发”时,还心存侥幸,处心积虑地对抗组织审查。 然而,宋利菲并非是天生的贪官。在农村插队时的她吃苦耐劳,在工厂和商店工作时的她思想活跃、工作认真,走上领导岗位的她在工作上也曾经“很拼的”、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也曾是比较严格的。“在长春市乃至吉林省曾经被视为有魄力、能作为的年轻女干部之一”。 从插队知识青年、食品厂工人成长为正厅级领导干部,又从正厅级领导干部沦为阶下之囚,曾意气风发的宋利菲最终堕落蜕变了,这既令人痛恨其贪得无厌,更令人惋惜其晚节不保。宋利菲何以深陷腐败“泥淖”?笔者认为,慎始不能慎终,无疑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 魏徵说:“自古帝王初即位者,皆欲励精为政,比迹于尧、舜;及其安乐也,则骄奢放逸,莫能终其善”。其实,官员的堕落蜕变也与此相同。当其上任之初,无不清廉自守、谨小慎微,想干出一番大事业。后来官当久了,精神懈怠、暮气上升,自律意识淡化而使前功尽弃。 为官如翻山越岭、亦如逆水行舟,“行百里者半九十”。因而,领导干部要惧满盈、忧懈怠,常修官德、严于律己,始终守住用权底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不仅要在“前半程”严守规矩,更要在“后半程”不越红线。慎始而不能慎终,必难行稳为官路。(文/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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