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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搜狐] 《奖励规定》激发事业人员“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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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6 15: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以下简称《奖励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基本原则、条件种类、权限程序、实施要求等作出规定。(信息来源:12月25日党建视点)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职能部门等,人员包括一般管理人员、医生、教师、科研人员、文体人员等等,门类繁杂,行业特征非常的明显。大部分人员一入某类事业单位,一生的职业定性就完成了,可能一辈子周而复始地重复着同样的工作,需要用一生的耐心和毅力来成就自己的梦想。
人生就像爬高楼,一步一个台阶地走,很容易磨掉激情,归于平淡,很多人走走停停,终其一身也许就折在了爬楼的过程中。适时的奖励,就如同爬楼路上的补给小零食,小小的惊喜不断地鼓励人们多走走、少停停,深专研、少应付,多干干、少看看。在经历职业疲倦期时,原有的奖章和奖牌就如同醒神剂、强心针,能有效地激发活力、调动激情。我相信,随着正面激励体制机制的逐步建成和完善,更多的事业人员将用“干”来成就各行各业的“工匠”,届时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工匠”倍出、英才倍增,他们终将汇成一股洪流,强力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作者: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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