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工作能力上“庸”、办事效率上“懒”、工作作风上“散”、责任意识上“浮”、执行制度上“拖”等作风顽疾,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官混子”,深入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营造提振精神、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良好发展氛围。 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官混子”,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者,是“在其位,不谋其政”,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嘴上说的漂亮、口号喊得响亮,落实时“靠边站”。一些党员干部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庸政怠政懒政,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三重一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乱作为者,往往是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乱决策,瞎指挥,盲干蛮干;或者热衷于追求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应付督查,“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这种“官混子”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的工作态度,对经济发展造成的损失可能更大,更可恶,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它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容小觑。“官混子”对百姓反映的情况、问题置之不理,导致干群关系疏远;在工作中拖拉、散漫,在群众中形成不良影响,给党抹了黑,导致群众信任度下降;造成“最后一公里”短路、不通的恶性循环,导致党的政策无法落实。 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官混子”不仅仅是作风问题、能力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要将其作为顽疾,重点整治,亮出利剑。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必须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强化问责制度标尺,让党员干部明确行动的戒尺,用问责板子打醒“装睡人”,真正让“官混子”下课。(何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