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根据《昆明市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红黑榜”制度》,向社会公布第一期旅行社“红黑榜”信息。(7月24日 云南网)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一度是游客在旅游时最喜欢说的话,其初衷在于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藉此放松身心,了解并体验不同的文化氛围。然而各种强制购物、诱导消费、导游打人等负面事件却另一些游客看到的是各种旅游乱象,游客归去之后往往只能记住“导游施暴”、“购物一日游”、“黑心的商贩”等负面印象。长此以往,不仅是损害了游客的正当权益,也会损害当地的旅游形象,进而损害当地旅游业的长期发展,变为“纵有千山万水,难得游客青睐”。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应该说,“旅游乱象”的出现是旅游商业生态出现问题的表现。云南是多民族聚集的山区省份,拥有风景秀丽的自然风光以及丰富多彩的人文景观,但是一个健全完善的旅游市场,需要的是高质量的服务业以及完善的旅游产业链条来支撑,而不是依靠“低价游,高价购”的“心机”来骗取游客。我们应该着力加强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的职业素养,提高服务产业的服务质量,让云南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资源优势”转变为“服务优势”,这样,云南的“旅游乱象”才会逐渐消失。 从制度入手到提供“替代性方案”,云南旅游恢复良好的旅游商业生态我们一方面要建立违法违规的“黑名单”,断绝这些违规企业经营的土壤,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另一面,也要建立诚信经营的“红名单”,帮助提供优质服务的企业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使其成为云南旅游的一张名片,改变人们固有的刻板印象。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我们可以看到“全省问责40多名干部”、“吊销旅行社执照是前年的12倍”、“游客投诉下降76.8%”......这些数字以及这次的“红黑榜”制度,体现出了云南针对“旅游乱象”问题的真切回应,也是“宁可旅游人数、旅游收入大幅下降,也要坚决改变旅游乱象”这一决心的体现。我们不应只注重于一时的旅游乱象所带来的眼前收入,更应该注重营造良好的旅游形象,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如此,才能带动整个云南旅游产业的发展。(作者:黄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