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阳城县町店镇出台党员目标管理制度,细化农村党员分类,提升对农村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有效激发农村党员队伍活力。(12月14日,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山西阳城县町店镇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把党员标准、党员义务以及在一定时期内应做的工作、应完成的任务转化为具有数量、质量、时限要求,为全镇800余名党员提出具体目标,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党员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有效促进了党建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了党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了党建工作活力。 长期以来,我们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加强党员管理方面,更多的注重于粗放型管理,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也更多的基于定性评价,“评先评优”缺乏科学的评定依据和标准,单位党政“一把手”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和决定权,存在“吃大锅饭”、“轮流转”,讲人情、讲关系、打招呼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削弱了党支部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们地方党组织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员管理考核机制。党员的先锋作用是否有效发挥、发挥到什么程度,全评个人的感官、随意性较强。只有通过目标量化为具体工作指标,固化考核的方式、程序,才能减少人为因素,促进党员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迈进,也才能激发党员的干事创业激情,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党员 “先锋”与否,不是书记说了算,也不是党员个人说了算。要立足单位工作实际,与促进工作业务结合起来,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与推进党建工作开展结合起来,将每一名党员的工作目标任务分类细化分解,量化为指标,通过个人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和支部考评等方式,形成目标考核分值,作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成效即评先评优的判定依据。以此推动党员主动履职,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建引领国家和社会事业发展注入强大活力。(因为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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