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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张军因被认定参与发生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的两起抢劫案,被当地法院以抢劫罪、抢夺罪,数罪并罚剥夺政治权利2年,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10年后,“同案”狱友的一句“认错了人”,让此案原判被撤销,发回重审。(7月19日 搜狐网) 本应在外务工的年轻小伙儿,有着大好的青春年华和为生活努力奋斗的激情,却因陌生人的一句话莫名其妙成了抢劫犯,其父多次申诉无果,甚至被法院判处包庇罪。作为公平公正的审判机关,是什么原因让其在证据前后不一、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义正言辞”做出那样的决定,剥夺了他人10年的自由。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但为何误判案件比比皆是,古有范雎嫉妒进谗杀白起,今有“呼格吉勒图案”冤情惹争议。法院判案的依据是证据,张军错判,明显是工作人员亵渎,毁的是自己和他人的名誉,为一个家庭甚至是一个家族蒙上了“灰层”,更是用实际行动扎了国家审判机关一刀。 误判,或许只是一纸文书,或许只是16笔画的字体,但对于当事人,却是一生的判处。作为国家机关,做的所有事都在社会、媒体、群众的关注下进行,承载着国家、社会、个人的期望,所以总是格外严格。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可见,司法机关是正义的化身,有着极大的权利,却也担负了更多的责任。人们总说电视剧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电影《七号房的礼物》以闹剧的方式展开整个冤案的情节,直至最后的唯美结局。因为误判,国家给予了金钱上的赔偿,却换不回丢失的时间。事实证明,判定需谨慎,一个微妙环节的错误,可能是人生转折,也可能是无法挽回的悔恨。 人无完人,我们总是在不断弥补选择的错误,并不是什么都能让时间来决定,所以请严肃一点,再严格一点,别让“错误”带走自由,成为不可挽回的人生节点。
作者: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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