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回头看”,需加强“追责问责” 日前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截至12月6日,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5个督察组全部完成督察进驻工作。进驻期间,督察组共计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80个,调阅资料18661份,对104个市(州)开展下沉督察。各督察组坚决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经梳理后陆续公开27个典型案例,传导督察压力,推动整改落实。(12月10日,人民日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并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第二批环保督查“回头看”,释放出了党和国家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强烈信号,也体现了环保整治力度向“宽度”和“深度”方向发展。 “回头看,看的是态度”。自从党中央派出环保督察组进行全国督察后,查处了不少问题,并要求时限整改。这次的“回头看”,能够看出哪些部门是“有错就改”“立即整改”,哪些部门是“敷衍了事”“欺上瞒下”。这体现了问题部门对待工作的态度,对待工作职责的承担,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应该严加追责、问责。 “回头看,看的是行动”。经过上一轮的环保督察,明确了问题与整改措施、整改方向。那么,问题部门就应该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整改的决心和信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确保群众能“一目了然”,实时掌握整改信息;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实事求是,问责到位,严把纪律“总开关”,不能“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糊弄群众、自欺欺人。 “回头看,需要加大惩治力度”。俗话说:“有错就改,善莫大焉”,但是“知错不改”,那就会沦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了。督察组再次回头看,是在上一次督察的基础上有所升华。所以,明知有错却不整改的部门,视党纪国法于不顾,应该受到追责、严惩,警示他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环保整改问题上不能存有侥幸心里,应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心间,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作者:至青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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