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7月18日中国组织人事报刊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少数干部不适应,出现不想干、不愿干、不敢为的消极心态,有的甚至认为不干事不会出事,多干事往往容易出问题,乐于守摊子过日子,甘当“太平官”,长此以往将危害党和国家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落实了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的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敢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给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吃下了“定心丸”,有力提振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万丈高楼从地起,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实事求是地讲,基层干部工作很辛苦。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基层工作的要求和期望,决定了现在的基层工作想要干好很不容易。一些基层干部心理压力过大,“领导责任问究制”“一票否决制”“绩效评比考核制”,种种考核给干部层层加压,加上“干得越多错得越多”“鞭打快牛”“上面领导批、下面群众骂”等错误认识影响,干部开拓进取的决心大打折扣。所以才会出现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自保式”腐败,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要解决一个问题,除了直面问题外,往往还需要为预防问题的再次发生,从问题的反面入手添措施。所以我们一方面既要惩治不作为、慢作为干部,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如何给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以舞台,并给予干部客观公正的工作评价,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的原则。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新时代改革实践中的实际需要。《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同时,用“三个区分开来”将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以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和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进行明确区分,不仅为开拓进取的干部保驾护航,更有利于减轻干部心理压力,为干部干事创业松创造良好环境。 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让真正想干事创业的干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时,坚定发展中树立信心,放手去闯去试,勤勉尽职、竭尽所能、主动作为,在创新中攻坚克难。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打消了干部的顾虑,卸除了干部的“包袱”,让干部们撸起袖子加油干。(作者:独自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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