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以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姜永华带队,对南通各县(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全覆盖集中督查调研,详细了解各地政法委(扫黑办)、政法各部门、纪委监委、组织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要采取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多警联动等方法,坚持快侦快捕快诉快判,集中精力攻克一批涉黑涉恶大案要案,确保专项斗争绩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12月9日,中国江苏网)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突出了党中央坚决开展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当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正处在关键阶段,我们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任务也更加艰巨,作为党员干部要在这场斗争中发挥应有的“先锋”作用,必须树好形象,作好表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身边人、“枕边人”,争作“冲锋陷阵”的勇士、争当“攻城拔寨”的斗士。 扫黑除恶,党员先行。黑恶势力可以说是人民的“公敌”。今年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之后,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其中重点指出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公职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当前,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十分复杂,很多黑恶势力往往与地方腐败和“蝇贪”等问题错综交叉,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百姓看干部”,群众看待干部,不是光看干部说了什么,不是光听口号是什么,更重要的是看干部是否落实。因此,党员干部要带头扫黑除恶,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不为涉黑涉恶组织编织“关系网”、撑起“保护伞”,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者:乐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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