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人民网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早在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就反馈指出,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每天约5680吨废水通过四支退水渠直排磁窑河,污染问题突出。对此,山西省承诺加大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于2018年9月,山西省对外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显示,文水县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但是近期的环保督查“回头看”,却发现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整改工作一拖再拖,每天有近4000吨超标废水直排磁窑河,另有大量高浓度废水长期存于渗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文水县对于环境突出问题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情况并非个例。部分地区在环保督察组来检查时勒令重污染企业工厂停工,或者甚至于修改测评数据以求蒙混过关。而在督查组走后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求皆大欢喜。这种“两面派”的作风,其实折射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于形式主义的不良作风。 近年来,中央层级至省级层面都派出了不少督察组,环保、党建、扫黑除恶等等,督察组每到一个地区都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准确地为当地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开展督查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发现问题并将问题反馈给地方政府,让地方政府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如果只查不改,显然失去了督查的意义。 保证整改质量,需要给地方限定一个明确的时间截点。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有改变才会有发展。部分地区的部分问题可能沉积时间已久,改变起来牵扯到的方面太多,推进较为困难。而时间拖得越久,越容易被不了了之。严格界定整改时间,有利于激发地方党员领导干部干事热情,不为“慢作为”找借口。 保证整改质量,还需做到奖惩分明。对于整改效果明显,问题都得以解决的地区给予奖励;而对于面对问题一拖再拖,始终没有成效的地区严厉惩罚,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作为领头人,应当肩负起这一责任。完善相关管理体系,奖惩分明,让党员干部不敢“不作为”,更不敢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梦小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