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回复: 0

以新规为镜鉴 以行动守初心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5

主题

0

回帖

37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37
发表于 昨天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薏叶扁舟 于 2026-3-26 14:21 编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时隔17年后的重磅修订,也是当前国有企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通过逐字逐句学习原文,深刻感受到此次修订的“时代感”与“穿透力”。它不仅是悬在领导人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更是每一位国企人履职用权的“安全护栏”与“行动指南”。
一、从“关键少数”到“全员覆盖”:新规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此次学习给我最直观的冲击,是《规定》彻底打破了“廉洁只是领导的事”的旧有认知,构建了全链条、穿透式的责任体系。
一是适用范围的“扩容”。新规明确将国有独资、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含金融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视野,特别是“实际控制”这一概念的引入,精准覆盖了当前复杂的股权架构和混改企业,堵住了通过协议控制规避监管的漏洞。作为基层员工,我们虽非“领导班子”,但身处业务流程的关键节点(如招投标、资金管理),同样手握一定的“微权力”。新规第三十五条明确“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参照执行”,这警示我们:廉洁从业无小事,岗位再小也关键。任何一次违规操作,都可能成为损害国资权益的“蚁穴”。
二是监督视角的“下沉”。新规第三章强化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特别提到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进行“穿透式监督”。这意味着,传统的“纸面合规”已难以为继,系统将直接穿透至业务底层数据。这种“无感监督”的常态化,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检查一个样。
二、从“隐形变异”到“精准画像”:新规直面“新型腐败”的实战挑战
《规定》第二章以7个“禁止”和58种负面行为清单,为我们划出了清晰的红线。相比2009年版,此次修订极具时代感,精准狙击了当前腐败的新形态。
一是精准打击“隐形腐败”。第七条明确禁止“隐名入股、代持股权”、“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虚拟货币收受财物”等行为。这些条款直指当下“影子股东”、“期权腐败”等新型权钱交易。这提醒我们,在与供应商、合作方交往中,不仅要拒绝赤裸裸的现金,更要警惕“低息借款”、“投资分红”、“虚拟资产”等裹着糖衣的炮弹。“没有直接收钱”不等于“安全”,只要利用了职务影响,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都将被定性为违纪。
二是坚决纠治“数字政绩”。第十条将“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单独列出,严禁数据造假、融资性贸易、虚假合资(挂靠经营)。新规引导我们树立“高质量发展”的正确业绩观:业绩要经得起审计和历史的检验,“真数据”比“漂亮数据”更可贵。
三、从“被动约束”到“主动担当”:新规指引“干事且干净”的行动路径
学习《规定》,不能只停留在“不敢腐”的震慑,更要领悟“不想腐”的自觉,找到“可以干”的空间。
一是厘清“为公”与“为私”的边界。新规并非束缚干事的手脚,而是为“担当作为”保驾护航。第四条提出的“对党忠诚、担当作为、依规依法”等正面要求,与负面清单形成了呼应。只要出于公心、遵循程序、符合主业,即使项目有风险,也是组织允许的“试错”;但若为了个人私利或小团体利益,即便程序看似完备,也是违规。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多请示、多论证、留痕迹”,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为什么干”的灵魂拷问。
二是构建“家企”同防的防线。第九条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经商办企业、关联交易进行了严格限制。这不仅是约束领导,也为我们普通员工敲响警钟。在人情社会中,要自觉净化“三圈”(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管好家人,防止“后院失火”。良好的家风,是国企员工最硬的“软实力”。
三是践行“闭环管理”的思维。结合我自身的岗位(如项目管理),新规倡导的闭环思维极具指导意义。从项目立项(防盲目扩张)、到执行(防利益输送)、再到验收(防数据造假),每一个环节都要有监督、有反馈。我们要将廉洁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做到“业务开展到哪里,廉洁防线就延伸到哪里”,实现从“要我廉洁”到“我要廉洁”的转变。





上一篇:如何让廉洁的工作作风成为一种“肌肉记忆”
下一篇:紧盯小微权力 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稿必读
1、任何抄袭文章禁止投稿,所有稿件必须原创,一经发现文章涉嫌抄袭,全网通报,并且永久拉黑
2、机动记者组即单位账号,在为本单位同事投稿时,务必确认该稿件是原创,如非原创本网将依法协助原著作者追究法律责任,并全网通报
3、独家专投版块稿件,均默认为作者只投稿时评在线一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4、请各位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 5、时政评论只能投稿到独家专投区,请勿投稿到其它任何板块,新闻稿件请投稿到新闻板块专区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绿益添商城 ( 渝ICP备16004013号-3 )

GMT+8, 2026-3-27 12:45 , Processed in 0.096865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