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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直接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明确了学习教育的总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行动指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把握《通知》精神实质,锚定为民初心、坚守实干导向、健全制度保障,着力解决政绩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高质量发展实绩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民族复兴伟业凝心聚力。 锚定为民初心,把准政绩观根本方向。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重要论述,也是《通知》明确的核心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本质上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守为民初心,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脱离群众、违背民意的“政绩”,终究会被历史和人民所否定。各级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为民理念,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用心用情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既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又要结合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创造性开展工作,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真正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坚守实干导向,锤炼政绩观过硬作风。实干兴邦,空谈误国。《通知》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以真抓实干为总要求,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正确的政绩观从来不是靠“纸上谈兵”“花拳绣腿”得来的,而是靠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干出来的。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实际情况,找准工作发力点,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盲目决策,坚决杜绝“数字政绩”“虚假政绩”。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步一个脚印走,对定下来的事情狠抓落实,对部署的工作一抓到底,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创造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 健全制度保障,巩固政绩观建设成果。制度管根本、管长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思想引导,也要靠制度约束。《通知》明确要求,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深入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为正确政绩观的践行提供长效保障。各级党组织要立足学习教育实践,聚焦政绩观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绩观保障体系。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突出为民导向、实干导向,优化考核指标设置,既看显绩也看潜绩,既看发展成果也看群众获得感,切实解决“唯GDP”“唯数字”等考核偏差问题。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全程监督,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绩观严重偏差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同时,要坚持开门教育,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群众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政绩观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初心如磐,方得始终;实干担当,方显本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对党员干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坚守为民初心、锤炼实干作风、健全制度保障,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融入干事创业的各方面、全过程,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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