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组工干部更需率先垂范,以八项规定精神为镜,正衣冠、明得失、知荣辱。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一股清新政风席卷神州大地。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组织部门既是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执行者,也是有力推动者。组工干部肩负着选干部、聚人才、抓基层的重任,更应当在践行八项规定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 思想引领:深刻把握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八项规定,看似具体行为规范,实则蕴含着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决心。对于组工干部而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首在深化思想认识。要清醒认识到,八项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组工干部作为党的政治干部,必须从政治高度看待作风建设,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遵守。组工干部应当成为学深悟透的“排头兵”。通过部务会学习、科室讨论、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准确把握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真正从思想上认同八项规定精神的价值,才能在行动上坚决执行,才能在工作中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以身作则:组工干部的作风建设实践。组织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组工干部的作风形象直接关系党的形象。组工干部应当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文件简报要力求精炼,直奔主题,突出实效。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真正沉下去、静下心,听真话、察实情。调研报告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避免“走过场”式调研。组工干部要带头过“紧日子”,在办公经费、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按标准执行,杜绝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 组工干部手握一定权力,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为人情所扰,不为关系所困,公平公正处理各项事务。 制度保障:将八项规定融入组织工作全过程。践行八项规定精神,不能仅靠个人自觉,更需要制度保障。组织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将八项规定精神融入组织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要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反对形式主义,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在人才工作中,要简化人才项目申报流程,减轻人才不必要的负担,营造潜心研究、专心创业的良好环境。在自身建设中,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久久为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八年多来,八项规定深刻改变了中国政治生态。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不慎就可能反弹回潮。组工干部要有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八项规定精神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上,每一位组工干部都应当成为一面旗帜,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