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赋能,基层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强调“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要求“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身处数字化浪潮的今天,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善于运用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已成为推动基层正风肃纪反腐提质增效的关键之举,为我们破解监督难题、提升监督精度提供了全新路径。 数据赋能基层监督,首在“防患未然”。大数据技术突破传统监督方式中信息壁垒与人力瓶颈,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抓取、比对与研判,能够精准发现公职人员违规违纪、权力异化的蛛丝马迹,让隐形“四风”和腐败行为无处遁形。更重要的是,大数据赋能推动了反腐工作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事中监控”转变。可以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数据赋能基层监督,更在“事半功倍”。乡镇一级作为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监督涉及领域多、情况复杂。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监测资金流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可以快速发现惠民补贴发放、村级工程项目中的异常情况,让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微腐败行为无处藏身。依托数据预警提示,精准开展现场核查,有力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缩短监督时长,节约监督成本,监督效率显著提升。 数据赋能基层监督,要在“人数结合”。技术再先进,也不能代替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作风。特别是在乡镇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挥数据赋能的作用,也要坚持“脚底板工作法”,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倾听民意。因此,在推进大数据赋能的同时,必须坚持“人”“数”结合。数据线索需要与深入一线的监督检查相互印证,技术理性需要与人文关怀、纪法情理相互融合。只有将数据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在精准发现问题的同时,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雷波县瓦岗镇纪委 朱丽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