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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层减负赋能 促干部实干担当——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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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看到今年8月由中国政府网再次发布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该文件是2024年7月30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4年8月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并实施的,刚好一周年对这一政策进行强化宣示,重申该文件的权威性和长期效力,释放“减负绝非一阵风”的明确信号,彰显党中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的决心,笔者又再次认真学习了这一政策。
让基层减负“常态化”、长效化。《若干规定》重新发布,标志着减负工作从“集中整治”转向“常态化”治理,呼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的部署。《若干规定》是首个以党内法规形式系统为基层规范减负工作的制度文件,涵盖文件会议、督查考核、权责清单等7大类21条细则,为基层减负提供“硬约束”。该政策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直击基层长期负担过重的痛点,为基层干部松绑赋能,主要释放以下几个方面政策红利:一是减轻行政事务负担,释放基层干事精力,精简文山会海。二是会议高效压缩,综合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严控“直达基层”会议频次;主报告时长不超过1小时,杜绝泛泛表态和陪会现象;提倡电视电话会议替代集中到现场开会。  
让基层干部从“应付材料”转向“服务群众”。基层减负将节省大量时间用于做一些服务群众的实际工作。这些举措不仅可以破解权责错位问题,强化基层治理能力,而且进一步明晰了权责边界。《若干规定》中规定推行“乡镇(街道)职责清单”,省级政府统一规范清单事项,禁止部门擅自向基层转嫁责任(如信访、执法)。清理“一票否决”和“责任状”,避免基层承担无限责任,而出现权小责大的乱象。此外规定严禁违规借调干部,县及以下单位干部不得借调,杜绝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名义变相抽人;市级以上借调需备案。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并应当提前征得派出单位和本人同意。其意义是保障基层工作力量稳定,解决“事多人少”结构性矛盾。
推动“减负—服务—共治”良性循环政策通过制度性减负,促使基层资源向服务倾斜,其产生的长远效果是基层从“应付检查”转向“主动创新”,形成治理与服务的正向循环。《若干规定》政策通过“制度性约束”(如文件/会议量化限制)和“赋能式改革”(如数据共享、权责清单),从根源压缩形式主义空间,推动基层回归服务本位。为了能将该政策得到很好地落实,其成功关键在于地方执行力——也需要结合强有力的中央督查、有效的群众监督和典型案例通报(如违规办节庆、滥建工作群、滥发文件、重复报数据报表等),确保政策“硬杠杠”落地为基层“真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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