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是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创新。这一文件以 21 条硬举措直击形式主义顽疾,既体现了党中央持之以恒纠治 "四风" 的坚定决心,也为基层治理体系的优化提供了清晰路径。 该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系统规范基层减负工作,将过去分散的政策要求整合为刚性制度体系。例如,文件明确提出 "地方和部门文件一般不超过 5000 字"" 主要负责同志讲话不超过 1 小时 "等量化标准,通过具体数字划出" 硬杠杠 ",彻底改变了以往" 原则上 ""尽量" 等模糊表述。这种 "小切口" 设定 "硬约束" 的立法智慧,既回应了基层干部对文山会海的切肤之痛,也为整治工作提供了可操作、可监督的评价标尺。正如北青网评论所言,此举形成了类似中央八项规定的 "铁规矩",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 "减负永远在路上" 的强烈信号。 文件制定过程中,中央政治局专门审议并提出 "统筹减负与赋能" 的重要原则,这一顶层设计突破了以往单纯 "做减法" 的思维定式。例如,在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时,既严控总量又要求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防止问责泛化又强调容错纠错,体现了严管与厚爱结合的治理哲学。这种制度创新背后,是对基层治理规律的深刻把握 —— 只有让干部从无谓事务中解脱出来,才能真正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基层减负工作从 "运动式治理" 转向 "制度化治理"。这一文件的生命力,既在于其精准的问题导向和科学的制度设计,更在于各级党委政府能否将纸上条文转化为治理实效。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唯有以 "钉钉子" 精神抓落实,才能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不仅是对治理能力的考验,更是对初心使命的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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