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事业薪火相传、根基永固的关键所在,对于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重要意义。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事业的践行者。"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不仅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更是新时代党员践行初心使命、彰显党性修养的核心体现。 履职尽责是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党员的先锋性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体现在具体岗位的责任担当上。无论是机关干部、企业职工,还是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一线的驻村干部,只有先把分内事做到位 —— 政策执行者精准落实决策、教师党员潜心教书育人、医护党员全力救死扶伤 —— 才能让群众看到党员的 "靠谱",为发挥模范作用筑牢根基。先锋模范作用是履职尽责的升华。党员与普通群众的区别,正在于履职时不仅 "做完",更要 "做好";不仅 "合格",更要 "优秀"。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党员主动站出来;面对群众急难愁盼,党员主动靠上去;面对工作中的短板,党员主动扛起来 —— 这种超越 "本职底线" 的担当,正是先锋模范作用的生动诠释。无论是履职尽责还是发挥模范作用,最终落脚点都是为人民服务。 党员的先进性,往往在急难险重时刻最能彰显。在责任面前 "不推事":把 "群众的事" 当 "自己的事",不找借口、不打折扣。社区党员面对邻里纠纷,主动牵头调解;企业党员面对生产安全隐患,带头整改落实;机关党员面对群众诉求,全程跟踪督办 —— 这种 "把责任扛在肩上" 的自觉,正是群众眼中 "党员靠谱" 的直接理由。 履职尽责、发挥模范作用,既需要行动自觉,更需要作风保障。党员要以 "严" 和 "实" 的作风,让先锋模范作用经得起群众检验。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感情,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党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无论是办事不徇私、用权不谋私,还是生活作风严谨,都要以 "高标准" 要求自己。只有自身 "干净",群众才会 "信服";只有自身 "过硬",说话才有 "分量",模范作用才能真正立起来。避免 "躺平" 心态,以 "永远在路上" 的清醒持续提升。不满足于 "做了",更追求 "做好";不满足于 "过去好",更追求 "现在更好"。 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平凡铸就伟大,英雄来自人民。" 新时代的党员,就是要在平凡岗位上以 "不平凡" 的担当,书写 "我是党员我先上" 的时代答卷,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角落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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