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实施,不仅深刻改变了党风政风,更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作为直接服务群众的社区工作者,我们应当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将其转化为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实践动力,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 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效,关键在于抓住了“以上率下”这个牛鼻子。这一经验启示我们,社区治理同样需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具体实践中,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以身作则,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比如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党员干部要率先拆除自家违建;在推行垃圾分类时,党员家庭要第一个做到准确分类;在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工作者要冲锋在前。这种看得见的示范效应,往往比单纯的说教更有说服力。社区在推进电梯加装工作时,正是通过党员带头签字、带头做邻居工作,最终促成了这个“老大难”项目的落地。这充分说明,只有党员干部真正成为群众的标杆,社区工作才能赢得广泛支持。 践行群众路线是八项规定精神的精髓所在,也是社区工作的生命线。社区工作者要走出办公室,深入楼栋院落,用脚步丈量民情。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建立常态化走访机制,通过“民情日记”记录每家每户的具体情况;可以设立“居民说事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反映问题;还可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网上议事平台。社区里,许多老年居民对智能手机使用存在困难,于是组织志愿者开展“数字助老”培训,帮助200多位老人掌握了扫码支付、网上挂号等技能。这种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的工作方法,正是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 制度建设是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保障。在社区层面,要重点规范“小微权力”运行,防止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走样变形。具体来说,要完善社区议事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惠民资金的使用都要公开透明;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低保审核、困难补助发放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社区可以在实施惠民项目时,尝试创新,采用“居民监督员”制度,邀请普通居民参与项目全程监督,既确保了工程质量,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这种制度化的做法,有效防范了基层“微腐败”的发生。 激发居民参与热情是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关键。八项规定推动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培育居民的社区共同体意识。可以通过组建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如邻里调解队、环境监督队等,让居民在参与中增强归属感;可以推行“时间银行”等互助模式,鼓励居民发挥特长服务社区;还可以建立积分奖励制度,对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家庭给予表彰。社区邀请居民共同设计小区公共空间,不仅优化了环境,更增强了居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这种共建共治共享的模式,正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社区治理也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比如定期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每个诉求都有回应;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某社区坚持每季度召开“民情恳谈会”,三年来累计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380多件,形成了“收集-办理-反馈”的完整闭环。这种坚持不懈的工作态度,正是对八项规定精神的最好践行。 作为新时代的社区工作者,我们要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要始终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居民的“幸福指数”;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要勇于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社区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满意的幸福家园,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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