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改革开放伟大旗帜,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啃下了不少硬骨头,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局面。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以文山会海、重复督查检查、考核考评泛滥为代表的形式主义还没有彻底根除。在数字化背景下,形式主义又出现一些新变种新现象。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若干规定》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比如: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作出“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的规定;针对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作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的规定。这些具体规定,将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重视经验总结,坚持守正创新。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探索为基层减负赋能的方式方法,出台了一系列为基层减负的政策,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要注重总结过往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规范,对成效不大的做法,要分析原因,找到问题所在。同时,允许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新出现的问题、顽固问题,主动创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精准发力,务求实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若干规定》,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政法工作实际,坚持以上率下。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打好减负增效“组合拳”,防止不切实际地定目标,口号震天响、光说不练,推动在制定政策、部署任务、督促落实、考核检查等方面完善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机制,形成更加清晰的制度导向。 改革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始终在路上。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坚决地与形式主义作斗争,以滚石上山的劲头、爬坡过坎的勇气,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决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让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自觉当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以全党的强大正能量在全社会凝聚起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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