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加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力度,把中央要求、群众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为什么建设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因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建设正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为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大思想和行动力量。党的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中面对各项内外部考验、永葆生机活力的制胜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建设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要做什么?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如何建设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一是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推进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审计统计监督体制改革,推动各项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二是要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抓领导、领导抓,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推动各级党委站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高度来建设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三是强化日常规范。完善反腐倡廉日常制度,紧盯廉洁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及时发现并果断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强化制止纠偏功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杨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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