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强化“一把手”巡视责任,明确党委“抓巡”具体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亲自研究每轮巡视任务,亲自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亲自部署巡视整改落实,为全党树立了光辉典范,各党委应以习近平总书记为表率,要为巡查工作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一把手”要把巡视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项、亲自督办重要环节,培育养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习惯。 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巡视是基层治理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一是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巡察工作责任制,把巡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内容,二是强化巡察工作小组实施责任,细化分化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确保责任到人,努力做到任务明确、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三是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巡察包干制度,贯彻落实的实践基础和组织优势,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贯通融合巡查,完善上下联动格局。一是用好机制配合工作,如建立巡前信息沟通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二是协同推进巡查过程,如巡前召开工作例会、讨论重点巡查内容,巡中用好沟通写作,听取专业部门意见,巡后做好监督台账,召开分析会,合力推动提升整改实效。通过前中后三个步骤,发挥用好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打造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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