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由点及面、迭代升级,20年持续努力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基础,防止规模性返贫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并从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撑,也是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举措。近年来,各地发展乡村产业有了较好基础,但主体不强、链条短,带动能力弱、同质化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强化产业帮扶,重点要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加强分类指导,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要求,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帮扶产业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让留在当地的脱贫人口有稳定的产业支撑。 提升乡村发展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这些年,各地在发展乡村产业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但仍存在规模小、主体弱、链条短、同质化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发掘农业产业新功能、农村生态新价值,精准务实培育乡村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对下乡资本进行全过程监管,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把产业链延伸环节更多留在乡村,通过就业带动、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增值收益,共享产业发展成果。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改革完善“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明确主攻方向,扎实组织推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对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实行税收减免。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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