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彰显了中国式民主广泛、真实、管用的特点和优势,能保证国家事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也能有效汇聚起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智慧和力量,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这一显著优势有多种表现,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活动规范,切实保障人民享有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权利,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享有更广泛、持续、深入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权利,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要保障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还应科学合理设计相关程序和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对于参与的事务要注重区分层次、专业、领域,既使各利益相关方都能充分表达意见诉求,又使参与过程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 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同时也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国际社会哪个国家是不是民主的,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而不应该由自以为是的少数国家来评判。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积极发展基层民主,通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价值诉求,也是我们在基层一线心聚民心的重要方式,丰富和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内涵。报告指出,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从近年来各地的实践探索来看,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是当前基层民主的主要趋势和特点,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报告指出,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这就要求我们在总结推进基层民主制度成就的基础上,广泛吸纳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全国各地开展基层民主创新的经验,大力推广基层民主的直接形式,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切实增强基层民主的有效性,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是我们在新时代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也必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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