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戒尺,行动才能不迷茫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把《条例》学习领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养成行动自觉,做到“心中有戒尺、行动不迷茫”。 心中有戒尺,首先要让党员干部明确“严”的标准。加强党纪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也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抓实纪律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让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促使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新《条例》中“严”的标准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心中有戒尺,要注重“正、反”两方面的教育相结合。要使新《条例》更好地发挥警示、自省、教化功能,既要注重润物无声的正面引领,更要有直抵灵魂的反面警示。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正、反”两方面教育还应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运用典型事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沉浸式”教育,让党员干部既能学有榜样、又能引以为戒,推动党员干部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行动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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