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高实现形式。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民当家作主就实现得越充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充分彰显。在长期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安排,真正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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