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反腐败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我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成果。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复杂,党的自身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犹如逆水行舟、滴水穿石,一篙不可放缓、一滴不可弃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党的战斗堡垒,推动党员干部立浩然之志、倡正直之气、践奉公之事势之必然。 应会议强调,我们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这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坚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实化细化、层层落实,做到“六要”。 一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进机关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同步发力、有机贯通,提升干部党性引领担当作为。 二要做实政治监督,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举措实施,围绕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做细日常监督,做实同级监督,完善巡察机制,健全监督体系,激活末梢监督,让基层“微腐败”难以遁形。 三要持续正风肃纪,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以绝不妥协、一查到底的决心和坚定稳妥、有力有效的实际行动打好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四要深化基层治理,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对顶风违纪寸步不让,对隐形变异露头就打,坚决防范由风及腐,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五要抓好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行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六要抓好项目建设,将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重要抓手,加快都兰县廉政教育中心项目建设,通过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常思贪欲之害、紧绷纪 法之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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