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一、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基础性工程。要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进一步明确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政治原则,使全社会更加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宪法理念。 二、突出“关键少数”,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尊崇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法律至上的权威,关键在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抓住“关键少数”,通过教育引导、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着力培养和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真正发挥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深化法治实践,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要保证自身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对一切超越和违反宪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坚决纠正。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扩大公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渠道,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保障和促进在宪法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四、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证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党领导立法、支持司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不断提高党领导法治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导深化对设立国家宪法日重大意义的认识,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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