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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垂范,锤炼自身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再次释放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鲜明信号。(11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把“对自我的严格要求、对制度的严格管理与执行、对违法乱纪行为的严厉处罚”落实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才能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全党意志和步调的高度统一。 作为党员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做有素质有修养的干部,有经验有阅历的干部,有责任心敢担当的干部。党员干部要严格自我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作为基层干部,更要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不断锤炼自身,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让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深入骨髓,融入血肉,成为本能。 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把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必须认真学习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培养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习惯,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制度贵在落实,只有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对党的建设的保障作用。要在全党大力加强以党章为根本的党规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党章,不断增强制度法制意识,努力营造“以执行制度为荣、以违反制度为耻”的良好风气,让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日常修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强化制度意识,带头执行制度,带头在党内倡导“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做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表率,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风气。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之所要,在乎民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严格、严肃执法的同时,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在法律面前不讲人情,谁侵犯法律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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