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姜雪 于 2018-11-28 17:53 编辑
惩戒暴力需严肃,校园欺凌终入法 前段时间一部关于校园暴力的电影《悲伤逆流成河》上映,首次将校园欺凌这一题材展现在影院银幕上,电影受到好评的同时,引发了对校园欺凌越来越多的关注。校园欺凌是指学生在校园里遭受来自于同学的身体、语言、安全、心理上的威胁与伤害。近年来,校园恶性欺凌事件屡有发生,网络上随处可见的校园欺凌视频,暴露出纯净校园中的灰色地带,来自中国教育追踪调查数据显示,在受访的初中生中,49.6%受过言语欺凌、37.7%遭遇校园社交欺凌、19.1%遭受身体欺凌,中小学则是校园暴力的高发地。 对于被欺凌者造成的伤害通常是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施暴者形成道德滑坡、人格扭曲,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这种暴力行为非但没有受到及时制止,反而成为不少学生竞相模仿的对象,频频出现在网络上的欺凌视频,施暴者则以施暴为乐,甚至以此为炫耀的资本来要挟被欺凌者。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文件均未提及“校园欺凌”一词,对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校园欺凌预防乏力,惩处无方。 今年年初,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中11个部门及学校的职责分工,界定了学生欺凌行为性质,更重要的是强化惩戒措施,对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可将涉事学生转送专门的工读学校进行教育。该《方案》释放出校园欺凌即将入法的信号。时隔半年,本月22日,天津市审议通过《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即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是全国首部规范校园欺凌预防和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是以法治方式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重要法治保障,惩戒校园暴力做到了有法可依。 对于校园欺凌行为,合适的、有效的、强力的惩戒措施能大大威慑心存侥幸的“校园恶霸”,防治工作才能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地预防和矫正校园欺凌,还校园一方净土。 作者:姜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