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6日下午就中国历史上的吏治举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拓宽用人视野,激励干部积极性,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纵观中国古代吏治,成功的历史经验表现在三点:一是把官员的“德”放在选人用人的首位。“德”也就是儒家学说中的德行操守,选官依此标准,考试依此标准。强调“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育材造士,为国之本”,这是中国古代吏治的一个重要特点。二是制定有明确的规矩。相传舜制法律中规定“昏、墨、贼,杀。”,即当官的不明、贪赃、滥施刑法的杀头。反之,则可以理解为,公正廉明,就是对做官的基本要求。中国古代法系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刑法,其中官员犯法的处罚规定占很大一部分。三是对官员的监察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监察制度是中国封建时代体制的特点,古代监察机构有直接检查、接受投诉、处置案件等权力,并有确保权力不受阻碍的完整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历朝历代都重视官吏选拔和管理,我国古代吏治思想和做法既积累了丰富的治吏经验,也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安排中国历史上的吏治这个题目,目的是了解我国历史上吏治的得失,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一些借鉴。 我们有“贪官污吏”、“滥官酷吏”等成语,在这些成语里,官与吏是分开的。在古代社会,“官”与“吏”是有很大区别的,最先“吏”说的是管理具体业务的人,我的理解是类似于现在的基层干部。那么学习中国古代吏治的成功历史经验,就是要融汇古今,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路线。一是用人导向。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共产党历来强调的重点。在新时代,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将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二是管理导向。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用科学办法进行管理,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作者:薛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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