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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评论】 文明也是管出来的:“一时不文明,时时受约束;一处不文明,处处受阻碍”,只有形成这样的鲜明导向,才能让文明的举止始于自发、成于自觉。(11月19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最近频发的车闹、医闹、校闹、霸座、欺凌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弄得人心烦躁,引发社会不和谐反响,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深扒这些剧闹,始于那些不文明的肇事者。其实这些肇事者于大众并无什么深仇大恨,只因小小的不文明举止、一时的怒发冲冠而引发,让自己成为道德败坏之人。 听一位去日本游学的老师讲,在日本感慨更深的是其井然有序的社会文明,走路、吃饭、上卫生间你都得注意举止文明,稍不注意你就得被罚钱,严重的会被刑拘。就拿日本的垃圾分类来说,每个公民从孩童起都要学会垃圾分类,而且分类可谓是一门科学,必须一丝不苟的按政府的要求来完成,如果出错就会受到高额罚金与个人信誉处罚。究其源头跟日本1948年出台的《轻犯罪法》分不开。日本人有今天的文明素质都是由“刚性”的法律管出来的,我们何尝不能呢? 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礼、义、仁、智、信,忠、孝、廉、耻、勇”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起了广泛深远的影响,其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泛,虽有时代局限性,但其中蕴含的“温、良、恭、俭、让”依然是我们现代人不可缺少的道德素养。 党的十八大提出“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三个层面进行了阐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如今,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人背道而驰呢?祖国强大了,人民富裕了,腰包也渐渐地鼓起来了,可是随之而来的是个人脾气也更暴了。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就闹脾气,在思想上更是认为“我闹了你能奈我何”,也就是说没有什么严厉的约束可管“我”,即使犯了错也没什么大的损失。的确,中国的法律对许多不文明行为没能作出准确的评判和相应的制裁条例,对这些不文明的行为,更多的是出于道德的说教和谴责,而没有更“刚性”的执行法规。俗话说得好“骂过风吹过”,那些不讲道德文明、不知礼仪廉耻的人更是有恃无恐,胆大妄为,道德素养被金钱和势力埋汰。 近年,我国也出台了一些“刚性”手段来管束公民的言行,如:对失信之人给予“限贷”;对那些霸座之人给予“限乘”;对那些车闹造成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治安处罚或刑事责任处罚等,这些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举措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拥护。但对不文明行为还需更具体、更细致的做出“刚性”要求,比如:公共场合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随手扔垃圾,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等不文明行为给予严厉惩治,用“刚性”的手段让每一个人都能牢记违反社会秩序将得到的严重后果,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做一个文明人。 “不因恶小而为之”,文明不仅体现一个人的道德素养,也体现着一个民族的素质。我们是文明的华夏儿女,有责任和义务传承和发扬中华优良道德品质,自觉做个有道德素养的人,那才是“刚性”手段的终极目标。 (作者:任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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