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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11月19日,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任振鹤主持召开省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此外,浙江省纪委监委出台专门意见,提出八大举措,指导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1月22日,人民网)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6个方面要求落实情况,及省委“最多跑一次”改革、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5条举措和精准帮扶政策落实情况。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要立足职能职责,在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惩治腐败、正风肃纪。要将政商关系纳入到政府廉政建设当中,坚决杜绝在政企关系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厉打击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领导干部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严肃处置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罔顾民营企业家正当要求的行为,构建“清”且“亲”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查整改到位。对于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所查摆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加强纪律检查“回头看”,对于一些领导干部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形式主义,加大处罚力度。并对这些行为进行曝光,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确保断除“病根”。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职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杨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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