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论文买卖、代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要进行处罚和问责;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摘自中国新闻网《教育部严打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严肃追责》)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对有关部门和各学位授予单位具体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三是要严格责任落实;四是要加强教育宣传;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六是要严肃责任追究。 代写、买卖论文早已形成了一条产业链,有需求必有供给,这是经济学上永恒的原理;“市场需求”催生代写论文产业链,供需关系,是之所以会出现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的现象并屡禁不止的原因。对于在校大学生,毕业论文这个大学实践课程的“最后一堂课”成了很多人的“心头痛”:“没时间”“不会写”借口下的敷衍心理,衍生了论文代写的需求,也催生了论文代写的灰色产业链。 其实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规定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学位授予单位对购买或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的舞弊作伪行为,必须严肃处理。2012年,教育部再次颁发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其中第七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人民网《必须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现象(二):标本兼治齐发力》的作者对于整治该现象提出了三点看法: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以刚性手段捍卫相关法律权威,以健全的制度规范体系约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使这部分学生能够及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及可能会产生的严重后果,也为想参与学位论文买卖及代写行为的人员和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严重性的人员敲响警钟;三是严把监督审核关口,健全学位论文监督审核体系,夯实导师监督指导责任,通过层层压力传导,形成全方位监督审核模式,切实帮助学生树立不敢做、不想做、不能做学术不端行为的良好氛围。 学位论文是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毕业生为获得各级学位所撰写的论文,是需要通过大量的思维劳动而提出的学术性见解或结论,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所谓“独创性”,即原创也,是自己思想和观点的结晶,不能是抄袭的,也不能是东拼西凑的。学位论文从一定意义上是对学生这几年所学专业的总结,假如连一篇论文也要抄袭的话,那请问同学们这几年大学都学了些什么呢?为了给自己大学阶段的学业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还是自己的论文自己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吧! (作者:任淑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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