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世纪 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此后,“枫桥经验”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历久弥新,焕发出旺盛生机机与活力。如今“枫桥经验”的理念与实践已渗透到城乡的角角落落,成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法宝。 今天我们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 也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尤其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面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新问题新矛盾,势必需要充分珍借“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持续创新基层治理理念、方法和载体 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从而实现民富与民安齐头并进、和谐发展。 实践证明,新时代“枫桥经验”已不限于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不限于政法综治领域的经验,而成为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经验。习近平同志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指引下,“枫桥经验”不断实践、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其核心内涵和时代价值已远远超出了“经验”二字,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基层治理思想的集中体现和实践运用。努力在“变”与“不变”的大逻辑中提炼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通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风采。 将枫桥经验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枫桥经验过去了 50 年,至今光芒不衰,实质是因为它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时代内涵。总之,我们基层工作要紧紧联系群众,执政为民,注意创新,才能将工作做好做优,让枫桥经验能够在我们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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