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作为对中国民主理论与实践的重大概括,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面对西方之乱及民主之惑给出的中国答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体现在国家政治和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必须落实在我国各项制度安排之中。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制度兴则国家兴,制度强则国家强,制度稳则国家稳。在当代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主要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这是一整套立足中国历史条件、政治格局、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的既具中国特色又切实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了可靠的制度保证,才能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才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 基层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一环,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基所在。实际工作中,“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我所在社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今年5月,西湖区文新街道人大代表联络中心站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培育点。我们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联络站“联、商、督、促、智”五方面的功能,将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民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我国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既保证了人民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保证了人民在民主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具体地、生动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完整的制度程序上,而且体现在完整的参与实践中,保证人民进行广泛政治参与、充分表达政治意愿,推动了人民当家作主不断落实,真正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潘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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