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中华民族复兴的的巨轮再次加速扬帆起航了。应该说,二十大是我党历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但同时也给全党全国人民带来了一些疑问与思考,比方说随着党中央最高层的人事调整,我党的反腐倡廉基调会不会因此而有所变化?反腐战略方针会不会也发生一些微调?不过答案立即揭晓,二十大后,中央纪委办公厅马上跟进出台了《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这,就是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定调!作为纪检监察基层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这个主基调下,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以贯之,守正创新,在常和长、严和实、深与细上下功夫,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我想,这就是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条主线。 党的二十大结束不久,习总书记就率领党中央新一届常委专程赴延安瞻仰了革命基地,这次延安之行,党中央释放的信号是强烈的,也是清晰的,就是要求我们共产党员赓续红色血脉与基因,传承奋斗精神,在新的赶考路上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新的优异答卷的坚定信念,释放出作风建设不停步、再出发的鲜明信号。这充分证明了中央的八项规定不是权益之举管五年、管十年,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因此落实八项规定只能紧、不会送,切不可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更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必须永远吹响冲锋号,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这等于是打仗一般,你退一尺,腐败就会进一丈,容不得半点的仁慈和疏忽。 最后,笔者认为,贯彻二十大精神,最忌空对空,作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真正将党中央的指示落到实处,还是应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最高层部署的战略框架下,拿出若干有成效、有目标、有指向的具体措施,为反腐倡廉的大业添砖加瓦。在基层中,坚持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应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只有将作风建设真正做到常态化、长效化,才能让心有邪念、行有异常的少数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而把制度成果有效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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