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今后的中心任务,我们要朝着党中央既定的宏伟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组织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我们基层纪检组织要勇担历史使命、奋发作为,助力乡村组织振兴。 一、夯实村社纪检基础力量。要加强村(社区)纪检委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自治组织中纪检干部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要明确责任目标,下发月度任务清单,不断增强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村纪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力量,监督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职尽责情况,不断筑牢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 二、持续严肃党的纪律规矩。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有价值的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规开展工作,深入人民群众了解相关情况,理清案件脉络,探寻事实真相,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要以澄清会为被冤枉的干部鼓励打气,用组织处理让犯轻微错误的党员干部防微杜渐,要用党纪政务处分使犯错的党员干部深刻自省,持续强化乡村组织的规矩意识、底线思维。 三、大力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要适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向纪检委员通报典型案件,督促村社开展自查自纠,提醒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要求村、社纪检委员在党员大会上传达相关情况,提升警示教育质效。告诫纪检干部要紧盯网络安全、意识形态、财经工作、酒驾、疫情防控等违规违纪现象高发频发的领域,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工作。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为乡村组织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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