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这句话更加突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广大党员干部为之动容,深受启发。 树立“想人民之所想”的政绩观,当好群众的勤务员。新修正的党章对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发挥更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履职尽责、当好群众的勤务员,是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章履行的应尽义务和责任。习总书记曾强调:“领导干部要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尽责,竭尽全力,勤勉工作,赤诚奉献,做人民的勤务员”。作为基层一名党员干部,当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学习党章、认真遵守党章、全面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章上走在前、作表率。须牢记服务人民的初心,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党章规定落实到中心工作中,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更多力量,从人民群众中找到精神的归属。 树立“忧人民之所忧”的价值观,当好群众的知心人。习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农村啥样,农民想什么、需要什么、做些什么?不是干部坐在办公室打开电脑搜搜,开着轿车隔着看看就能了解和学到的。党员干部要领会党章精神,用党章指导实践,用实践去检验对党章的学习、把握和运用,走进群众,了解农民,急人民所急,忧人民所忧。特别是奋斗在乡村振兴一线的驻村第一书记,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扑下身子深入基层遍访,脱掉皮鞋走进农村,真蹲实驻学做农民,做到“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带百家福”,才能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融为一体,把群众当朋友当亲人,坚持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才能取得真经。 树立“乐人民之所乐”的人生观,当好群众暖心人。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为民谋利,这是遵循党章的实际体现。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我们都要时刻将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乡村振兴一线,作为基层干部,更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持为民谋利,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苦干实干、真抓实干,始终做到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解群众所忧,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不断朝着习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不断前行,进一步加强对党章的学习,深入领悟党章的新内涵,自觉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宣传党章,将党章作为今后工作的行动指南,结合工作做党章的忠实践行者,用实际行动推动党章在基层落地开花,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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