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修订的“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实际效果看,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究其根源,症结在于干部“下”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此,解决“下”难问题成为盘活干部队伍的“先手棋”。干部“下”的问题如何解决?笔者认为,要在“先下后上”下功夫,走好关键“三步棋”。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并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共识,让全体党员干部、群众清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性、必要性,支持和理解干部能下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心理教育,把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促使干部树立“为官”不是终生职业的观念;让每个干部都能做到既有上的愿望,也要有下的心理准备,教育干部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正确对待个人的升降、进出。 二是细化配套措施,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通过进一步细化完善、探索方法,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使干部能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真正使干部“能下去”、有地方可“下”,合理地将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到了与干部素质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确保有能者上、无能者下。 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推动“规定”落细落实。建立干部岗位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确定干部岗位目标责任,明确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概念、标准和依据;改进干部考察方法,坚持全面、系统、多视角考核,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督,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扩大干部考察范围,把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纳入考察的范围,扩大群众在考核干部中的参与程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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