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在你特别需要钱的时候给你一百块钱你肯定心存感激,想着日后定涌泉相报,但是如果有人隔三差五给你一百,你会是怎样的心理呢?慢慢的习以为常,甚至会想要是能给二百就好,但凡有一天改成给五十,你会心生抱怨,若是不给了你更会怨气冲天,觉得委屈、气愤。我们这个社会当然不乏理智清醒懂得感恩的人,但是在持续的无偿的帮助后心态发生改变,把一切看作理所应当,受之无愧的也同样大有人在。人性本善,人心向善,但同样人也是复杂的,在群体中人的社会属性会一定程度遮盖自然属性,会由于各种因素发生多种变化。所以在考虑一个政策是否可行,一个措施是否有效,是否能起到预期效果的时候不能忽略人性,更不能忽略人的社会属性。当一个政策是“给予”的时候,评判标准是“是否需要”的时候,在实施时除了要把握“给多少”,“都给谁”,“多久给”,更要考虑给了之后“被给予者”和“被排除者”心态的变化,很多时候“普惠”政策是完全无偿还是部分无偿,是完全无要求还是有准入门槛,准入门槛定多高能屏退没有实际需要却不愿意放弃“白捡便宜”的人,同时什么样的门槛能够化为驱动力,将物质“普惠”变成精神驱动,这些同样应该成为我们在实施或者制定政策时应该考虑的内容,更好的服务大众,让群众“受惠”的同时更能激发其上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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