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这8起案例中,有的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漠然视之、消极应付,致使群众关心的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有的贪念作祟、特权难舍,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借机敛财、滥发津贴补贴,助长了享乐奢靡歪风。(4月27日人民网)
“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彰显出了习总书记将反腐斗争坚持到底的决心和态度。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无禁区、全覆盖”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张开了反腐“天网”,严惩党内腐败分子,清整党员干部队伍,“苍蝇、蛀虫”相继被消灭,群众受益匪浅。但是,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无视百姓疾苦,只顾自己享乐,使百姓敢怒不敢言。所以要兜牢反腐之网,让蛀虫干部“无处藏身”。
“民不容贪”。国家之本,在于人民,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历史的创造者。所以,党员干部要做到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好事,切勿“盈”了自己口袋,“亏”了群众利益。同时,群众要敢于揭发、检举,及时、如实举报身边的贪腐行为,在黄金时间浇灭小贪小腐的苗头。
“党不允腐”。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不仅损害到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党和国家在群众中的权威形象。首先,抓好“关键少数”。“关键少数”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担任着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抓牢、抓好“关键少数”,让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好队伍。其次,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听民声、体民情、会民意,切实为群众真干事、干实事。最后,加大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党员干部中的“问题”干部,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严查、狠打,真正起到震慑后人的作用。
“法不行殊”。近年来,纵观“蛀虫”官员相继落马的案例,他们都将自己定位于“高人一等”,言行举止无不显示着“己重民轻”,无视群众的利益。但是,中国的法律是人人平等的,无高低、贵贱之分。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意识到自己为官的职责,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上,放下“架子”、消除特权,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另一方面,纪检、司法机关要一视同仁,不因领导干部的位高权重而“高看一眼”,手下留情,要过滤掉涉案人员的官职、背景、权势,平等对待每个违反党章党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蛀虫”。
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近年来,反腐工作成效显著,干部队伍得到有效净化,在接下来的新征程中,群众、干部、纪检机关要联手共战,兜牢反腐之网,让蛀虫干部“无处藏身”,让群众在风清气正、服务为民的氛围中安、乐生活! (作者姓名:王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