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45岁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法官周春梅不幸被同乡向某杀害。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共湖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追授周春梅“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4月8日人民网) 天降噩耗,年轻的周春梅法官正在她热爱的司法岗位上忘我工作,却遭此不幸,再也不能用她平生所学的法律知识为社会伸张正义,再也不能为“弱势群体”撑腰打气。她的离去,让人悲痛和不舍,也让她的优秀事迹广为传扬。她如同正义的化身,全力去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周春梅铁面无私,用实际行动坚守法规法纪底线和个人道德底线。她断然拒绝了自己同学提出的给下级法院“打招呼”的要求,并将其送来的财物悉数退还,因此而遭受极端怨恨。在周春梅看来,即便是友好的同学关系,也不能成为影响司法公正天平的“砝码”。相反,面对曾经朝夕相处的同学更应严格司法,更应站稳自己的立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像周春梅那样,任何时候都要慎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是面对亲人、同事和朋友,更要敢于坚持原则底线,不受任何威胁、权力和关系的影响。 周春梅坚定为民初心恪守为民情怀,始终替老百姓说公道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其中也包括为民伸冤主持正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法官,周春梅更有这样的能力。她将这一切视为己任,亲自过问株洲县石板桥村梨水塘组一起绵延50余年的土地权属纠纷案,努力找到了间接证据,让案件有了转机;在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为了让农民工兄弟早点拿到工钱,周春梅加班加点很快审结了该案。在周春梅眼里,群众利益无小事,都值得她去全力以赴,去搞个清楚明白,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周春梅日复一日的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专注于每一个办理的案子,为了早日审理完成,一边忍受颈椎病的疼痛,一边修改和审批文书,有时还要在一日三餐中挤出时间。她的敬业和严谨带来了丰厚的回报——十余年来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她深深知道,办案的效率高一点、更准确一点,诉讼当事人的损失就会小一点,正义就会来得更快一点。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心里始终装着党和人民的事业,心系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唯独没有自己。(作者,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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