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4月10日 四川新闻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们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上不留空白,机制上推动整合,工作上强化统筹,促进乡村振兴实现突破。 帮扶“不断档”,增强农民致富本领。《意见》指出,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定制“帮扶大礼包”,对于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增强他们致富的自信心和内生动力,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带动就业;优化公益岗位政策,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劳动力就业。要采取积极措施提高 劳动技能。发展“川字号”劳务品牌,稳定和扩大外出务工规模。完善回引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胜法宝,要坚持精准的科学方法、落实精准的工作要求,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科学路径和持久动力。 监测“不断档”,降低脱贫返贫风险。《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要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将驻村工作组、镇村干部等及时编入基层网格员队伍,全面监测因学、因病、因残、因灾返贫致贫等非主观因素风险,主动打出低保兜底、防贫保险、医疗救助、搬迁安置等帮扶组合拳,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户都不能落”。 领航“不断档”,激发乡村振兴活力。《意见》指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从已脱贫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村中,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组织选派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干部人才,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干部人才关心激励政策。 作者: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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