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蓝天白云 于 2018-11-9 16:31 编辑  
 
学习宣传新《条例》  贯彻纪律新戒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发布,既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顺应了监察体制改革的需求,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明确了管党治党纪律新戒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一把利剑。     学习宣传新《条例》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吸收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经验成果,将很多新形式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是党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是对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再细化。新《条例》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划出新的纪律“底线”,结合实际运用好《条例》,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了纪律保障。     学习宣传新《条例》是贯彻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必然要求。新《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使命新要求,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处分规定。例如,对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并充当“保护伞”的、职责范围内失察失责造成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新《条例》贯彻了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强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防,时时提醒,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和“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强化责任、强化督查、强化查处,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努力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确保党同人民群众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学习宣传新《条例》是贯彻监察体制改革必然要求。《条例》的修改完全符合目前监察体制改革的需求,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明确了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突出了党纪特色;使党内的纪律处分条例与法律有了更多的衔接,用负面清单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删除与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条例》的实施将为推动纪委监委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扎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依据,巩固发展已经形成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寻甸县纪委  舒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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