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要做到“能上能下” 明确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的具体举措。细化政策规定,注重运用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等问责方式,督促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调整干部,严把调整动议、考察核实、组织决定等关键环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更具规范性、严肃性、科学性。(11月7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而选拨任用干部又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所在,因此,各地区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就要明确新时代党和人民事业需要什么样的接班人。选拔任用干部须做到“能上能下”。 要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和锻造年轻干部,推动干部“能上”。注重在推动工作落实、推进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困局的全过程,近距离观察年轻干部,考察其政治成熟度和大局观,了解其意志品质和心智才干。坚持早发现、早培养、早储备的原则,对“好苗子”要敢于压担子、压重担子,把他们列重点培养对象。 从严查处那些“带病提拔”、“火箭式”违规提拔的年轻干部,让干部“能下”。确保年轻干部选拔的标准、条件、程序都要从严,决不能放水变通、降格以求。始终坚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公务员的主阵地,采取一线工作培养、一线岗位锻炼、一线现场提升等方式,让广大年轻公务员到基层磨练意志、锤炼作风、增长才干,促进年轻公务员尽快成才。 总之,相关部门要坚持高标准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照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真正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使用起来。确保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 (作者:腾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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